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团委是党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
性组织,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,是我院育人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
量,担负着团结教育和引导全院广大团员青年的重要任务。
学院团委代表广大团员学生的切身利益,反映广大团员学生的
心声,维护广大团员学生的合法权益。在学院党委和宁波团市委的
领导下,团委始终坚持"引导青年,服务青年,提高青年,成就青
年的工作思路,紧密围绕学院发展建设大局,以育人为中心,以开
展文化素质教育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主要任务,努力构建好团员
青年的思想教育体系、组织管理体系和成才服务体系;通过思想教
育、组织建设、校园文化、社会实践、青年志愿者等活动,为学
院发展建设和学生成长作贡献。
学院团委职责范围
一、根据上级团组织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,制定工作
规划及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,认真做好发展团员工作。
三、协同学工部(学生处)及各系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
作,做好大学生推优入党工作。负责指导大 学生邓小平理论研究
会工作并组织学习。
四、负责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工作,
配合学生处做好三好学生、优秀干部等各项评优工作。
五、了解和反映学生思想动态,关心其学习生活情况。负责组
织开展青年教工中团的工作。
六、负责指导和帮助院学生会、艺术团开展各项工作,搞好大
学生校园文化建设,组织好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。
七、负责做好团的对外接待、联络及有关文书档案管理工作。
八、负责做好对学生的广播宣传和电影的放映工作。
九、制定青年素质拓展中心授课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十、开展大学生服务及自我维权活动,做好青年志愿者、学生
权益服务中心的指导工作。
十一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有关工作。
十二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共青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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